看守所在所押员伙食加工、工勤工作人员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看守所在所押员伙食加工、工勤工作人员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西安市看守所在所押员伙食加工、工勤工作人员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看守所在所押员伙食加工、工勤工作人员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看守所在所押员伙食加工、工勤工作人员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SXLHZB2017-66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西安市军警路1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电话:***-********转62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08万元

采购内容:在所押员伙食加工、工勤工作人员食堂劳务外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身份证);

(3)拟派劳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必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疾控中心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凭证;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劳务外包相关业绩(以合同为准);

(8)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4-2017.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及售价:

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休息),在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发售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5月3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开始接受投标,2017年5月3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维、李青

联系电话:***-********转622

传 真:***-********

邮 箱: lhzb002@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001863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伙食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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