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噪声控制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金属废料回收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非金属废料回收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核与辐射安全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零部件,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7年05月10日10: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10日09:00至2017年05月16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1日09:30
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136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凡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白龙路14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136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资金已落实。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
1.2 招标编号:YNFY-[2017]-CX-012。
1.3 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共分为两个包,包号如下)

(1)A包: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

序号

是否进口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纯水机

1

2

振荡器

2

3

多样品平行固相萃取定量浓缩连用系统

1

4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2)B包: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

序号

是否进口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气象色谱仪(配置双柱ECD检测器)

1

2

气象色谱仪(配置FPD、FID检测器)

1

1.4本次招标设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 交货期:30日历日(指签定合同之日至产品设备安装完成报验)。
1.6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1.7 预算上限价:

(1)A包:118万元(该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B包:100万元(该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所含内容的供应商。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2016年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被执行财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2.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2.5投标人是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商或取得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6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的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要与产品彩页相符,否则认为产品不符合要求)。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A包:人民币1000元/份;B包: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方式:132*****9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36*****136


********2">2017年5月10日

标签: 仪器 项目分析 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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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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