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立体停车系统招标公告
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立体停车系统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B0101G12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发改投资〔2010〕885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立体停车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立体停车系统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核心区雪花路以北,规划21路以南,雪花东路以西。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409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十层,总建筑面积76688.00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7403.00平方米,总建筑结构高度218.00米(不含塔尖高度)。本次招标项目约400个停车位。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地下室立体停车系统设备供货、安装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2年04月15日至2012年07月15日,共9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必须注明“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等级A级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09.02-2012.02,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针对同一设备制造商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最多允许两家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完整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3月14日至2012年03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5,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kaifaqu.com.cn)、 (http://)、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 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rbcyzb.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招标代理人: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联系人:宋金玲 电话:0451-********-*** 133******** 授权传真:****-******** 授权电子邮箱:忱义(cyzbsbq@163.com) 日期: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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