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EEBONE-2017-01

********8">1. 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呼准鄂铁路站后工程HZSG-7标段,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457号)以及《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本项目接触网及电力(驱鸟装置)经招标采购流标,经上级单位批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本项目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前朱堡站(含)至大路西站(含)正线工程,DK12+250~DK104+000,正线长度89.561km。呼和浩特枢纽相关工程包括:呼东联络线前朱堡站(不含)至台阁牧(不含) DK12+250~ DK673+900段站后工程,线路长度11.310km;呼南联络线前朱堡站(不含)至呼和浩特南站(不含)改LDK12+401.794~改LDK676+500段站后工程,线路长度11.549km。

2.2谈判内容:

********0">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物资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谈判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国家铁路部门(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物资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2">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7 510至 2017 513日,每日8:30 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请于 2017 513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我部邮箱(eebhzwzb@163.com)。并在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包件,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如下),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通知并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原招标阶段已成功购买标书的投标无需再次缴纳标书费,仍需填写《投标申请表》及在电商系统内再次响应,经采购单位核实后下载谈判文件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149*****927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4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5 17 8 30 分至9 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5179 30 分,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金四路海德宾馆3楼会议室。

5.2本次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响应文件及投标报价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前已上传有效谈判报价及文件电子版,否则系统按未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网上电子版投标报价及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报价及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本次采购公告将在站(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海德宾馆3楼

联 系 人:张均宇

电 话:183*****186

邮 箱:eebhzwzb@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呼准鄂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4e82&FileId=7bf8ac2f-8b82-4b7a-ba1a-********4e82">呼准鄂谈判公告附件(EEBONE-2017-01).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物资 呼和浩特 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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