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抗日战争纪念馆布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五原抗日战争纪念馆布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五原县档案局委托,对五原抗日战争纪念馆布展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7]1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五原抗日战争纪念馆布展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五原抗日战争纪念馆约2800㎡及地道和街区复原陈列展示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招标编号:JNGFZJL********4
2.2项目地点: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投资额:约17万元。
2.5计划工期:
2.5.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开始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备案为止;
2.5.2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2.5.3竣工结算期:按监理合同要求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
3.3外进企业执行建市【2015】140号文件及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有关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⑤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委托人经办人必须为总监);
⑦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⑧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身份证;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6.2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wuyuan.gov.cn)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档案局
联系人:王景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露
联系电话:****-******* 158*****506
2017年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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