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陈户镇盘山村水毁渠道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山丹县陈户镇盘山村水毁渠道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丹县陈户镇盘山村水毁渠道恢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山丹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山丹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10日 19: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11日 00:00至2017年05月17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3.8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海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206 | ||
采购单位 | 山丹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陈户镇岸头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4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山丹县陈户镇盘山村水毁渠道恢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SDJYB*******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受山丹县陈户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山丹县陈户镇盘山村水毁渠道恢复工程以公开招方式进行采
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HCZY-DL-*******
二、招标内容:盘山村恢复渠道3.7公里(60cm*80cm)。(具体参数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柒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738800.00元)
四、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1日至2017年05月17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地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联系人:曹海旭,电话:187*****206)现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06月1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5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山丹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182*****987
地 址:山丹县陈户镇岸头村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曹海旭 联系电话:187*****206
地 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
2017年0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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