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区龙江垃圾终端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棠区龙江垃圾终端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棠区龙江垃圾终端处理中心工程已由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三服园管委 [2016]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海棠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26.3亩,为生活垃圾及园林垃圾转运、处理的片区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400吨/天,园林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50吨/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转运车间(建筑面积3218.20㎡)、综合楼(建筑面积907.65㎡)、门房(建筑面积31.08㎡)、地磅房(建筑面积32.20㎡)、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68.02㎡)、绿化收集点(建筑面积76.00㎡)、地下坡道、洗车台及污水池、污水暂存池(1座)、消防水池(1座)化粪池(1座)、箱变、地磅(2个)、水井等,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含红线外进场道路)、绿化、大门、截水沟、围墙以及厂内给排水、消防、电器、照明等工程。
(2)建设地点为:海棠区龙江片区天然气储备站(B1-e1-19)西侧。
(3)工程招标控制价:********.76元。(最终工程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4)有效工期:15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两年。
(5)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施工范围(如有岐义,则以施工图纸为准)。
(6)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施工企业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提供2013至2015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在2013年以后的以成立年限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及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15时30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海南咸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560
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7 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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