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寿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寿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永寿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寿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SCG[2017]21号

三、采购人名称:永寿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

地址:永寿县新永路西段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残联五楼会议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路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采购预算:1320万元

项目用途:永寿县城区道路、小区、城中村综合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公厕管理等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详细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保洁服务或道路清扫保洁”等相关环卫作业业务或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发售: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节假日不休)

(北京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残联五楼招标部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响应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下午14点30分前

2、磋商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午14点30分整

3、磋商地点: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残联五楼会议室

十、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户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99 0659 1710 9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白沙路支行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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