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综合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综合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综合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综合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AXC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曹老师153*****25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综合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SAXC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主要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一:(预算48.9万元 )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强力机械搅拌

100

五年质保

2

温控磁力搅拌油浴

100

3

循环水真空泵

35

4

透明恒温水浴

20

标段二:(预算97.4万元 )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光泽度计

20

三年质保

2

真空油泵(带油雾过滤器)

6

3

控温烘箱

6

4

天平(0.001)

12

5

电热鼓风干燥箱

6

6

拉力仪夹具

2

7

紫外固化箱

10

8

密炼设备系统

1

9

微型挤出混炼系统

3

10

微型注射成型机

3

11

热压成型设备

1

三年质保

12

铁架台

100

五年质保

说明:投标人可投部分或全部标段。请在《投标报名申请表》上注明所投标段。

六、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还须备具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

2. 进口设备要求开出信用证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3. 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以上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5月11日8:00至5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http://zb.ccnu.edu.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扫描上传,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3.汇款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

***************

单位帐号

********8361

组织机构代码

42*******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同城结算行号

841088

地址电话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

支付系统行号

********3326

备注

汇款时请附言:招标文件费和公司简称。如果不附言,则无法核实费用到账情况,不能审核通过并下载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9日 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9日 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5室,邮政编码:430079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技术联系人:曹老师153*****252

传真:***-********

电子邮件:zhaobiao@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还须备具以下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2. 进口设备要求开出信用证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3. 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以上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8:00 至 2017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5月11日8:00至5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http://zb.ccnu.edu.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扫描上传,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二楼2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化学实验室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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