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源区治安巡防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品目 |
采购单位 | 中共萍乡市安源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行政区域 | 安源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11日 11: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中共萍乡市安源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安源区治安巡防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中共萍乡市安源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安源区治安巡防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竞谈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FZDD-PX-2017-05
二、招标类别:安源区治安巡防大队电动巡逻车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
| 备注
|
1
| 电瓶巡逻车
| 8
| 辆
| 40万元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次招标为国产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
四、竞谈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竞谈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竞谈人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
3、竞谈人在萍乡市区范围内必须有厂家唯一授权的实体销售和售后服务部,并出具厂家销售、售后授权书(代理销售、售后不予接受);
4、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5、竞谈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竞谈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竞谈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5)竞谈人在市区范围内必须有厂家唯一授权的实体销售和售后服务部,并出具厂家销售、售后授权书(代理销售、售后不予接受);
(6)竞谈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竞谈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竞谈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竞谈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竞谈前现场缴纳。
六、开标地点: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左侧)。
七、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版竞谈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萍乡市安源区委政法委员会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南大道(安源区治安巡防大队)
联 系 人:廖主任 电话:
189*****923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萍乡市滨河东路鹅湖农贸市场内
联 系 人:喻女士 电话:
****-******* 186*****813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