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对讲机项招标公告
录音对讲机项招标公告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无线数字调车录音对讲机购置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标段 | 物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数/模对讲机 | 台 | 8 | DMR制式录音对讲机 |
3.主要技术要求:
(1)通话音质清晰,无杂音,无干扰。
(2)工作频率:400-470MHz。
⑶连续录音不少于一周、一般间断录音不少于一个月,在本机和下载到电脑均能回放。
⑷防尘防水等级达到国际防护标准IP54/55。
⑸不带紧急停车按钮。
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4.有关要求:
(1)为保证产品与服务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提供的产品应为国际一线成熟品牌。
(2)投标人要提供原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⑶对讲机在数字模式下与郑州铁路局平调对讲机互通,投标时需携带样机及说明书现场演示。
⑷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将对讲机运输到指定地点。
⑸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
⑹质量保障: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写频并免费提供写频设备及软件资料。能长期供应维修备件。
⑺技术资料:提供完整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⑻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郑州铁路局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付款。我们不接受预付货款。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
2.投标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代理商投标需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予的专项销售代理授权书和专项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以保证厂家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可靠性。
3.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在该行业无不良业绩。
5.投标人须持有三年内销售该商品的良好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6.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具有24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的售后服务能力。
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审查。
8.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郑州市航海中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服务费人民币100元和投标保证金2000元(通过银行转账到郑州车辆段计财科),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按时参加招标或中标后未履行相关要求,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按时参加招标后未中标或中标后能履行相关要求,则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
4.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邮编:450052
联系人:王 工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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