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4)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7GK036)
3、预算编号:15-********,15-********,15-********,15-********,15-********,15-********,15-********,15-********,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内容:2017年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包号产品名称数量(台/件/套)是否授权(厂家)备注包1气相色谱多功能自动进样器1是气相色谱仪1是全自动溶出仪1是薄层扫描仪1是包2快速高效液相色谱仪1是超纯水仪3是包3高通量组织研磨萃取仪1是自动进样旋光仪1是电位滴定仪1是注:1)如果届时项目现场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原定计划接纳所供货物,则买方将会提前四十五(45)天通知卖方延期交货,此时卖方应按买方通知中所明确的新的交货期要求安排运输和完成后续的设备安装组织指导、系统调试、工艺试车、性能检验及验收准备工作。2)设备采购已经专家论证通过,已经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2预算金额:353万元;本采购最高限价3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分3个包件:包件一最高限价172万元,包件二最高限价103万元, 包件三最高限价78万元。供应商可以投一个包件,也可以分别投多个包件。但每个中标单位至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包括上述项目内的设施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要求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毕。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1 10:11: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8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31 11: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31 11: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或者2016年度)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2016年4月以后(含4月)其中任1个月)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产品合法供货渠道承诺函原件及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吴丽红 | 联系人: | 王勇敢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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