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局文化云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普陀区文化局文化云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文化云二期建设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3、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文化云二期建设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1237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区文化局文化云二期建设项目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650000(国库资金:6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1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8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缴纳社保记录的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须于2017年5月18日上午09:00-11: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8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注: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缴纳社保记录的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只有现场验证通过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0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6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6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投标回执 、无疑问函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传真:***-********-****,)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电告138*****258,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谈判文件澄清纪要。(3)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陀区文化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4楼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A411
邮编:200333邮编:200333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1-52564588电话:***-********-****
传真:021-52564588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