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采购(共一包),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LZX招[2017]098号-2
2.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3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5交货期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1 无抽搐电休克仪 1 台 25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行世纪5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未办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投标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6)投标截至日前报价人由社保中心出具的有效的缴纳社保金凭证、人员明细且被授权人需在明细中体现;(7)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所投相应产品需具备的资质(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注册类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为国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海关出具的相关报关证明,如不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类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10)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企业的区域授权或针对此次投标的授权及上述的资质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5月31日下午15:00,地点为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9会议室(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师范街36号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9室
联 系 人:任先生、赵先生、王先生、吴女士、郭女士
电 话:****-*******/633、183*****6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部队 武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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