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光明学校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069-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光明学校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7】1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光明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2902平方米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及屋面保温及防水铺设。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海拉尔区光明学校院内。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677,730.00元。
2.5 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专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光明学校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建设项目
1
13555.00元
1556 4769 6775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中国海拉尔门户网(http://www.hailar.gov.cn/structure/index.ht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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