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化江玉雄饮用水水源地(乐安、岭村)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政投【2016】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0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本身;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市三家镇乐安村、岭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乐安村 1、污水收集系统:新建主管道D400HDPE双壁波纹管960m,放坡度≥3%;建设Φ800市政污水检查井46个,深度视管道埋没情况而定。2、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250t/d,尾水排入农田或灌溉渠消化。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市政分类300L塑料垃圾桶60个,大型环保移动垃圾箱2个。 (二)岭村 1、污水收集系统:新建主管道D400HDPE双壁波纹管545m,400mmx400mm暗沟836m,300mmx300mm暗沟81m,放坡度≥3%;建设Φ800市政污水检查井18个,落沙井28个,深度视管道埋没情况而定。2、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400t/d,尾水排入农田或灌溉渠消化。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市政分类300L塑料垃圾桶100个,大型环保移动垃圾箱2个。
注:本项目分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2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项目本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5-12 08:30:00至 2017-05-19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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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元。
4.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17-05-24 17:30:00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06-05 15:30:00,地点(地址)为: 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一号楼二楼开标室 。
5.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6-05 15: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
http://218.77.183.48/htms。
5.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东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1、必须在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 15号福隆公寓 B 座 101 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符工 | 联系人: | 郑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