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科医院宣传片拍摄招标公告
肺科医院宣传片拍摄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肺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管理办法》,现对上海市肺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欢迎合格的单位对该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肺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
(2)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采购预算控制价100万元(含税费、管理费等)
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有企事业单位成功开展宣传片拍摄工作的经验;
(3)供应商拍摄的宣传片能够在电视台播出;
(4)有电视台宣传片、纪录片等拍摄经验或者为电视台合作方;
(5)投标供应商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机动车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路口)
(3)、报名及资料验证: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至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机动车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路口)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需携带和验证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电视台宣传片、纪录片拍摄经验或者为电视台合作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有企事业单位成功开展宣传片拍摄工作的经验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14:00时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机动车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路口)
本次磋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磋商。磋商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准时出席磋商会议。
5、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
(人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
联 系 人:孙辉 联 系 人:冯霞婷、钟娴
电 话:*********1126 联系电话:***-********、13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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