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区新建河污染源排查管道清淤招标公告

城新区新建河污染源排查管道清淤招标公告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城新区新建河污染源排查管道清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苍南县城新区新建河污染源排查管道清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苍南县城新区新建河污染源排查管道清淤项目

1

48.85万元

符合主管部门审查及工程实际需求要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7-5-11 至2017-5-1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城玉苍大厦A幢一单元12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5-26 14:3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5 -26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 8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苍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原件)、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的承诺函;

3)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3.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4.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仍可以允许其获取和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苍南县城玉苍大厦A幢一单元12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清淤 排查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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