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校舍维修、修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校舍维修、修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TZB2017-708
一、招标条件
长德开发区2017年校舍维修、修护工程项目,已由长新文教[2017]11号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文化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长德开发区2017年校舍维修、修护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
2.3 建设周期: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10日
2.4 计划投资:210万元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财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
(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7)施工企业的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09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文化教育局
地址:金丰大街与金汇大路交汇处,金融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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