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机招标公告
净水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本部办公楼净水机购置项目)、招标编号:2017NMDZ00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区公司本部综合楼除8层外其他各楼层及枢纽楼1-3层饮水设备均为2008年购置使用至今,因年久腐蚀导致零件损坏严重,故障频繁。为消除该区域安全隐患,确保员工饮水安全,拟通过购置更新目前已无法使用、故障频繁的饮水设备,满足员工日常所需。
1.2采购内容
针对办公区(综合楼、枢纽楼)各楼层已经损坏无法使用的净水机共计13台进行更换;采购预算15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由采购人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4.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比选。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最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审核;
1.4.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由卫生部门出具的饮用水设备检测报告;
1.4.3参选人须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水处理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证明文件;(以上资质须提供生产厂商资质,并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1.4.4如参选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净水器的生产厂家授权函;
1.4.5参选人须提供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4.6参选人须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1.4.7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参选文件的获取
3.1纸质参选文件获取
如有意参加本项目参选的,公告截止期内(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5日)每天8:30-17:30与比选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本公告第6条。
3.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
银行联号:********6037
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注明“比选编号+单位名称”,然后将汇款截图发送到比选代理邮箱。
3.3获取方式:由比选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如有意参加参选者,请电话联系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近一步了解相关比选文件获取等事宜。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参选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五路电信区公司行政楼2楼会议室
4.3参选文件接收联系人:孙艳152*****08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西侧未来公社二层办公四区
联系人:孙艳季顺勇
电话:15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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