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招标公告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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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7】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2.88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社会福利院内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1106.30平方米,框架二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JHX****************001 |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项目 |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136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5月12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5月18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精河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安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 ||||||
地 址: | 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0号 | 地 址: | 博乐市锦绣A区社区3楼 | ||||||
邮 编: | 833300 | 邮 编: | 833400 | ||||||
联 系 人: | 王志新 | 联 系 人: | 杜健康 | ||||||
电 话: | 180*****333 | 电 话: | 152*****352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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