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招标公告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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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7】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2.88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社会福利院内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1106.30平方米,框架二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001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餐厅建设项目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13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5月12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5月18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精河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安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地 址:

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0号

地 址:

博乐市锦绣A区社区3楼

邮 编:

833300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

王志新

联 系 人:

杜健康

电 话:

180*****333

电 话:

152*****352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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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安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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