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工程监督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钻井工程监督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长城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钻井工程监督服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GWZB2017FWG0131-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城钻探工程院钻井工程监督业务分布在威远页岩气、内蒙古苏里格气田、奈曼油田、通辽铀矿等作业区域。四川威远地区采用工厂化作业模式开发页岩气资源,苏里格地区采用直井、定向井、水平井开发低压低渗低饱和气藏,奈曼油田开发常规油气资源,通辽采用直井开采评估铀矿资源。钻井监督人员采用驻井与巡井相结合方式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商,由其负责完成现场钻井过程和完井过程的监督过程管理,负责安全与质量控制的措施落实、技术资料录取以及甲方特定的要求。

2.招标范围:四川威远地区、内蒙古苏里格气田、奈曼油田、通辽铀矿地区钻井工程监督技术服务。

3.施工地点:四川威远地区、内蒙古苏里格气田、奈曼油田、通辽铀矿地区。

4.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可自动延期一年。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ZB2017FWG0131-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覆盖投标项目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编码为:GWZB2017FWG0131-2,项目名称为:长城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钻井工程监督服务。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文档形式的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资料。

4. 若购买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款电汇至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帐号,过期不再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栏填写:“标书款”。

5. 电汇标书款后,请填写附件1“标书购买确认函”、附件2“投标人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将附件1的扫描件及附件2 的电子版(excel文件)发至liuyz.gwdc@cnpc.com.cn邮箱,所发邮件名称(主题)统一格式:“***公司 **项目标书购买确认函”,招标人将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文件发至附件2 所填项目联系人的邮箱。

6.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7年05年12日08:00至2017年05年18日17:00。

温馨提示:邮件名称请以规定格式填写,以免延误您标书的发放。附件2所填邮箱地址需完全正确,避免不能收到标书文件和项目澄清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06月06日 08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三楼长城钻探招标中心小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不接受其他形式);

5.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36小时之前到达指定帐户。

6. 投标人电汇,须在汇款摘要栏填写:“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三楼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刘玉州(招标文件售卖) 刘新新 (招标文件答疑)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liuyz.gwdc@cnpc.com.cn liuxx.gwdc@c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行号:********5086)

帐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账 号: 1200 1835 1000 5250 57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服务 钻井工程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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