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发区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开发区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开发区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法人晋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年开发区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工程
2.2招 标 人:晋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编号:SGZB-[2017]0512
2.4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晋城开发区辖区;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面、人行道、管道清淤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12日至 2017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业务室现场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人将在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招标文件及全套图纸供投标人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2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证明一概无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原件或具有有效二维码标识的原件;③企业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营改增后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⑥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执业资格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⑧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经理以建造师证为准,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预算员以造价员证或造价师注册证为准);⑨提供发布公告以后晋城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项目经理)。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企业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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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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