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桥架、灯具、复合钢管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桥架、灯具、复合钢管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口时代中心工程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17-023

1.采购条件、组织形式

1.1汉口时代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武汉市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关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汉口时代中心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7】第18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作为采购人,因一、二、三包件响应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1.2采购组织形式

采购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新建汉口时代中心工程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对面,占地面积2.8公顷,建筑物占地8278㎡,由地下车库、商场、幼儿园、办公楼、公寓楼等单体工程组成,包括两层地下车库;1栋14层办公楼;2栋26层住宅楼;一栋21层公寓;一栋2层商场;1栋2层幼儿园,总建筑面积127074㎡,建筑檐口高度84.30m。建设单为武汉市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盛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组织施工。工程已于2015年 5月 29日开工,计划 2017 年 10月 31日完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用电缆桥架、灯具、钢塑复合管,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电缆桥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内,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在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资料;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年生产投标物资50万米能力,能保证及时生产、供应,按期交货。

3.1.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生产工艺先进、体系完善,投标物资原材、产品指标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等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物资中标额5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供应额5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具有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运输方案及保供措施。

3.2灯具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内,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在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资料;生产商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投标物资100万套年生产能力,能保证及时生产、供应,按期交货。

3.2.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生产工艺先进、体系完善,投标物资原材、产品指标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等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

3.2.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物资中标额5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2.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供应额5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具有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运输方案及保供措施。

3.3钢塑复合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3.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内,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在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资料。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不低于五条高频焊管(DN15mm-DN200mm)生产线;二条采用热浸镀锌法生产线,年生产焊接钢管、镀锌钢管能力不低于100万吨;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500吨,能保证及时生产、供应,按期交货。

3.3.4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生产工艺先进、体系完善,投标物资原材、产品指标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等资,产品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

3.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物资中标额5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供应额5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具有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运输方案及保供措施。

3.4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17年5月15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二七路分理处

帐 号:42001116284053005062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缴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招标人,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具体包件的投标,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购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和怡和路交叉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查验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http://)同时发布。

7.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

纳税人识别号:9 1 110000 ********8 K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和怡和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振军、焦铸

电话:189*****526187*****866

电子邮箱:********93@qq.com

8.采购公告附件

8.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口时代中心项目部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附件2:投标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ZTDJW2017-023).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合钢管 灯具 桥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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