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号头庄回族乡吴家庄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年筛选烘干5000吨小麦、玉米建设项目,已由定州市发展改革局以定发改农经【2017】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财政资金150万,其余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定州市号头庄回族乡吴家庄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定州市号头庄回族乡吴家庄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年筛选烘干 5000吨小麦、玉米建设项目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554平方米,包括粮仓1440平方米,农机库棚114平方米;围墙300米,场地硬化5700平方米;购买烘干塔、变压器、铲车、地磅、传送带及脱粒机等设备。 2.3工程建设地址:定州市号头庄乡吴家庄村村南。 2.4工期要求:30天 2.5招标范围:粮仓建设,农机库棚建设;烘干塔、变压器、铲车、地磅、传送带及脱粒机等设备购置;围墙和场地硬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3.4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 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领取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 年5月15日至 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交相关原件,但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5日15时00分,地点为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定州市号头庄回族乡吴家庄村集体股份合作社 地 址:定州市号头庄乡吴家庄村 联 系 人:吴作林 电 话:138*****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36号时代方舟B座2601室 联 系 人:刘放 联系电话:****-******** 138*****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