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集采物资
(钢筋、水泥、钢绞筋、粉煤灰)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花发改基[2016]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组成联合招标,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牵头人,委托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采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公司”)作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物资集采服务单位,提供集采物资招标采购服务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效益,现将该项目的集采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市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中子项目分别为:①农新路高架桥工程(云山桥—广清高速新华站立交)全长860m;②工业大道(新街大道—荔红南路)拓宽改造工程,全长约0.98KM;③云山大桥东侧高架桥工程,全长1.063KM,主线改造旧桥长约48m,挡墙段约600m,新建主线高架桥长约800m;④滨湖路(雅瑶桥-新街大道)工程全长1574m;⑤新街大道(工业大道-金华路)工程全长1.9公里;⑥滨江路工程全长3245m;⑦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工程(含广清城际安置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50362平方米;⑧广州北站综合站房建设工程B部分。分包单位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组成。
2.2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至附件九: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商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7.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泥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商家具备旋窑生产工艺,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2.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2.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原材料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2.7.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3钢绞线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生产商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4粉煤灰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粉煤灰生产商、火电厂粉煤灰的承包经销商或承包经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4.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Ⅰ级粉煤灰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Ⅱ级粉煤灰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风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
3.4.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4.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原材料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4.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5柴油
3.5.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5.2销售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可提供),投标人需提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品牌的柴油有效证明,并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或者48小时内供油。
3.5.3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经销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5.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5.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5.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6减水剂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6.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3.6.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应通过铁路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招标物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减水剂生产商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6.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6.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6.7其他要求:
①减水剂掺量要求1%。
②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果三证合一不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购买联系人:孙景双(***-******** 邮箱:wzjc@crcctr.com.cn)。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7">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6月5日上午09:0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5日上午10:00,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农新路新华医院旁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0">6. 开标********8">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农新路新华医院旁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CRCC商城(http://www.crccbuy.com)与中国共同发布。
********2">8. 投标保证金********1">8.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钢筋每包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水泥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钢绞线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粉煤灰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柴油的保证金为2万元;减水剂的保证金为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8.2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农新路金华医院旁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搅拌站地址了:广州市广州北站站西路附近
联系人及电话:宋洪顺 186*****8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院9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姜艳 186*****706
电子邮件:joy_070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龙超 18519393967
电子邮件:248151782@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孙景双、(010-51886090-803邮箱:crcczb@163.com)
附件一: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编号: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投标人通信地址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附件二:
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方名录
序号 | 地区 | 全称 | 所在地 |
1 | 东北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鞍山 |
2 | 东北 | 抚顺新抚钢线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 |
3 | 东北 | 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 |
4 | 东北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双鸭山 |
5 | 东北 |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凌源 |
6 | 东北 |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 |
7 | 东北 |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伊春 |
8 | 华北 |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 |
9 | 华北 |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闻喜 |
10 | 华北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邯郸 |
11 | 华北 |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肥城 |
12 | 华北 |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 中阳 |
13 | 华北 |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 |
14 | 华北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唐山 |
15 | 华北 | 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 | 天津 |
16 | 华北 | 天津市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7 | 华北 |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 |
18 | 华北 | 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 涉县 |
19 | 华北 | 潍坊钢铁集团公司 | 潍坊 |
20 | 华北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武安 |
21 | 华北 |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邢台 |
22 | 华北 |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宣化 |
23 | 华北 |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长治 |
24 | 华北 | 中国首钢集团 | 北京 |
25 | 华东 |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6 | 华东 | 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 |
27 | 华东 | 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 章丘 |
28 | 华东 |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 济南 |
29 | 华东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30 | 华东 |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31 | 华东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莱芜 |
32 | 华东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33 | 华东 | 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 |
序号 | 地区 | 全称 | 所在地 |
34 | 华东 |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 |
35 | 华东 |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 |
36 | 华东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 济南 |
37 | 华东 |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 |
38 | 西北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39 | 西北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酒泉 |
40 | 西北 | 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 | 石嘴山 |
41 | 西北 |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 | 韩城 |
42 | 西北 |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 |
43 | 西北 |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长治 |
44 | 西南 |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 |
45 | 西南 |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 攀枝花 |
46 | 西南 | 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六盘水 |
47 | 西南 |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 |
48 | 西南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达州 |
49 | 西南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50 | 中南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信阳 |
51 | 中南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阳 |
52 | 中南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明 |
53 | 中南 |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韶关 |
54 | 中南 |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 柳州 |
55 | 中南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 |
56 | 中南 |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 广州 |
57 | 中南 | 河南济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济源 |
58 | 中南 | 冷水江钢铁总厂 | 冷水江 |
59 | 中南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娄底 |
60 | 中南 |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 |
61 | 中南 | 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 |
62 | 中南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武汉 |
63 | 中南 |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鄂州 |
64 | 中南 |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湘潭 |
65 | 中南 |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 |
说明:按地区拼音顺序排序不分先后
附表三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 包件号:GJ-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GJ-01 | 螺纹钢 | HRB400Φ40 | 吨 | 2000 | 3.1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商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7.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螺纹钢 | HRB400Φ32 | 4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8 | 1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1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1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0 | 5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8 | 4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5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4 | 4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2 | 1000 | |||||||
高线 | HRB400Φ10 | 500 | |||||||
高线 | HPB300Φ8 | 500 | |||||||
合计 | 20000 |
附表四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包件号:GJ-02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GJ-02 | 螺纹钢 | HRB400Φ40 | 吨 | 2000 | 3.1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商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7.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司 |
螺纹钢 | HRB400Φ32 | 4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8 | 1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1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1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20 | 5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8 | 4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5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4 | 4000 | |||||||
螺纹钢 | HRB400Φ12 | 1000 | |||||||
高线 | HRB400Φ10 | 500 | |||||||
高线 | HPB300Φ8 | 500 | |||||||
合计 | 20000 |
附表五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包件号:SN-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SN-01 | 水泥 | 散装P.O42.5 | 吨 | 60000 | 3.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商家具备旋窑生产工艺,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2.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2.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原材料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2.7.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1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广州分公司 |
附表六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包件号:GJX-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GJX-01 | 钢绞线 | 7Φ15.2 | 吨 | 1000 | 3.3钢绞线投标人资格要求: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生产商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2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司 |
附表七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包件号:FMH-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FMH-01 | 粉煤灰 | F类 I级 | 吨 | 10000 | 3.4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粉煤灰生产商、火电厂粉煤灰的承包经销商或承包经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4.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Ⅰ级粉煤灰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Ⅱ级粉煤灰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风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 3.4.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4.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原材料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4.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1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广州分公司 |
F类 Ⅱ级 | 吨 | 10000 |
附表八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包件号:CY-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CY-01 | 柴油 | 0#国V | 吨 | 2000 | 3.5柴油投标人资格要求:3.5.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5.2销售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可提供),投标人需提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品牌的柴油有效证明,并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或者48小时内供油。 3.5.3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经销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5.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5.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5.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3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广州分公司 |
附表九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PPP项目
招标编号:CR22G-GZBZ-JCWZ-2017-001包件号:JSJ-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JSJ-01 | 减水剂 | 高性能减水剂 液体(减水剂掺量要求1%) | 吨 | 1000 | 3.6减水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6.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3.6.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应通过铁路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招标物资2014年-2016年连续2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减水剂生产商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6.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6.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和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报名单中;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6.7其他要求: ①减水剂掺量要求1%。 ②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1000 | 2017年6月起分批供应 | 甲方指定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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