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上海分院(上海地区)生产用车租赁服务_比选公告
2017-2019年上海分院(上海地区)生产用车租赁服务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2017-2019年上海分院(上海地区)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采购内容:该项目相应标段所需的生产用车租赁服务。 2)本标段拟采购中选供应商数量:1个,拟中选份额分配比例:100%。 3)采购标段、采购数量、及采购规模详见下表。本次比选的项目规模为预估规模,采购人不保证预估规模全额发生,具体项目规模以采购人正式订单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业务情况进行增减,供应商应在比选报价中考虑此因素。(具体规模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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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范围。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须提供本条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良好,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与中国移动无不良合作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汽车租赁经营、道路运输许可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5自2014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具有车辆租赁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须提供企业关联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7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5月09日09时00分至2017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 0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19日09时00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海兴大厦405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海兴大厦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刘颢佳 电话:184*****118 邮箱:liuhaojia@cmdi.chinamobile.com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 出席公开唱价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供采购人核对。供应商也可放弃参加公开唱价。若放弃参加公开唱价的权利,不得对唱价环节提出异议和投诉。 9.2纸介文件递交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时间为其应答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应答文件到达采购人处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邮寄过程中密封等各方面的损坏带来的任何后果均由应答人承担。 9.3项目涉及多个标段,唱价时将按照标段编号由小到大顺序进行唱价。 9.4经评审,推荐候选供应商的比选成交价应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超过预算时采购人有权组织谈判或重新组织采购。 9.5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供应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9.5.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9.5.2情节严重的,在三年内不允许该供应商参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任何采购活动。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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