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配套甲醇装置新建合成气输送管道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配套甲醇装置新建合成气输送管道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业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甲醇装置新建合成气输送管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并于2015年8月27日~9月10日进行了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就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等情况发布本公告,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本次评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合成气输送管道项目

2、拟建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区

3、项目概况:镁业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甲醇装置的造气工段已经基本建成,甲醇合成工段还在建设中,同时下游聚丙烯、钾碱等项目也还在建设中,按照集团公司资源整合、统筹兼顾要求,拟建一条自甲醇装置低温甲醇洗的合成气(净化气)至化工一、二期相关项目的临时管道,管道等级:GC1(1)类工业管道,穿跨越工程GA1乙级管道,设计压力6.8MPa,设计温度60℃。管道管径DN300,全长约7.55km,由A段盐湖镁业管廊(甲醇装置管廊+盐湖镁业总体管廊)、B段铁路栈桥段、C段新建管廊(铁路栈桥以北至海虹公司,含公路涵洞)、D段海虹、元通公司管廊、E段盐湖化工管廊等5段管廊组成。

本项目是基于镁业公司100万t/a甲醇项目的甲醇合成未投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临时性改造方案,以尽量少的投资,将合成气短期内输送至化工一、二期相关项目作为原料,既解决了化工一、二期相关项目因原料天然气价格高企不能联产运行的问题,又不影响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总体投产计划。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该地区的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的浓度均符合所采用的评价标准,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监测资料表明,格尔木河的各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厂界外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的3类标准。

(4)地下水:工程区地下水为淡盐卤水,不适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为自然本底状态。

(5)土壤:工程区不属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土壤为盐渍土,为自然本底状态。

三、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正常情况下无工艺废气排放;事故、非正常工况下,尽可能将管线内残存的可燃气引至附近火炬燃烧处理,对项目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系统排入工业园污水厂集中处理,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对该区域的水环境无影响。

(3)本项目的厂界噪声可达到3类标准,厂界周围空旷,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

四、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管廊架设输气管道,利用预留涵洞穿越高速公路,公路路基两侧50m内管道埋地敷设,采用全密闭输气工艺,管道等级为GC1(1)类工业管道(穿越工程段按GA1乙级管道建设)。

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气、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将镁业公司甲醇装置的合成气输送到股份公司化学分公司的化工Ⅰ期甲醇装置、Ⅱ期合成氨装置进行利用,以较少的工程投资和较短的建设工期,解决目前天然气原料价格高企、镁业公司总体工程建设及投产衔接进度差带来的已建成装置闲置问题,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价值。

本工程建设1条高压管道:DN300×5.74km、DN200×0.08km、DN150×1.43km,管线全长7.25km,设计压力6.8MPa、温度60℃,输送介质压力5.5MPa、温度30℃。本工程采用常温密闭输送工艺,沿线设有截断阀,自动化程度较高,一旦发生管道泄漏,可及时自动关闭,正常情况下没有污染物排放。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认真实施工程设计的环保措施后,实施本项目是环境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在本公示期内,向镁业公司或环评单位索取有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改进建议和意见;⑤对本项目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信息公告期内(2016年1月8日~1月22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工(HSE部)

联系电话:187*****744

2、评价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

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的信息。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标签: 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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