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8线和静县巩乃斯乡至巩乃斯林场段(K355-K374)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G218线和静县巩乃斯乡至巩乃斯林场段(K355-K374)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218线和静县巩乃斯乡至巩乃斯林场段(K355-K374)公路大中修工程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6年大中修养护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2016年公路养护资金,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和静县内,里程桩号为K355+000—K374+000,起点位于和静县巩乃斯乡,终点位于巩乃斯林场,全长19. km。该段属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8m,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老路出现大面积的横纵向裂缝、龟裂、坑槽及车辙病害。

计划工期:2016年5月25日开工,2016年9月25日完工(主体工程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工),总工期124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罩面及补强)、路面病害处理、桥梁与涵洞维修加固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5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10个标段的施工招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数量

1

G3016线惠远镇至伊宁市巴彦岱(K34-K53+25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43

1

2

G3016线霍城县良繁场至惠远镇(K14+500-K34)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44

1

3

Z778线K26+355-K50+526段公路改造工程

XJG-2016-45

1

4

G218线和静县巩乃斯乡至巩乃斯林场(K355-K374)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46

1

5

S237线金龙水泥厂至煤矿(K19+500-K39+50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47

1

6

G314线巴楚县-伽师县西克尔(K1250-K127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48

1

7

G314线伽师县西克尔(K1270-K128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8

S310线岳普湖县铁力木乡(K74-K94)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49

1

9

S234线麦盖提克孜勒阿瓦提乡(K30-K4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10

S316线巩留县西至旱田(K136-K164+90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50

1

11

S237线昭苏煤矿至昭苏县城(K96-K106)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51

1

12

G314线喀什吐曼河桥-五里桥(K1469+500-K1474+500)段上行线公路大中修工程

XJG-2016-52

1

投标人可对上述10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最多只能被授予3个标段,且被授予的3个标段中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允许重复(或相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4月212016年4月25日,每日上午1000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编:830000

电话:****-******************-*******(财务)

联系人:徐庆杜萍

纪检监察:****-*******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49

电话:****-*******181*****625

传真:****-*******

联系人:帕尔沙提

附件:160*****3238628.pdf">G218线和静县巩乃斯乡至巩乃斯林场(K355-K374)段公路大中修工程(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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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中修 公路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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