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信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公告

金东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信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金东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本项目实施范围弱电管线整改,采用管道敷设及架空敷设方式。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实施,I标段范围为:曹宅镇、源东乡,II标段范围为:江东镇、澧浦镇,III标段范围为:岭下镇、塘雅镇。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1.2、招标范围:标段内的弱电管线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包括路面修复及管线整治)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及管线穿管配合工作。
1.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
1.4、计划工期
1.4.1勘察设计工期:中标后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在15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同步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招标人确认优化方案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1.4.2 施工工期: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的工程于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其余工程按小城镇整治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1.5、工程质量要求:
1.5.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各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I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有线通信工程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子工程师资格或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无2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负责通信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总负责人。
2.2本项目II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有线通信工程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子工程师资格或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无2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负责通信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总负责人。
2.3、项目III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有线通信工程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子工程师资格或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2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负责通信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总负责人。
2.4、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金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6、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7、负责通信工程施工的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2.8、投标人须提供上述2.4、2.5、2.6条的承诺书;
2.9、投标人可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http://121.199.11.135:60003)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公共报名账号:tbdw 密码:111111);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3.3本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
3.3.1交易席位费的缴纳
1)当月交易席位费(以开标月计),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单位账户以转账方式完成缴纳交易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取消现场现金缴纳)。如不出具当月交易席位证,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递交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各投标单位须在银行转账摘要栏内注明:XX月份的交易席位费。
3)各投标人在缴纳席位费后凭缴纳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向中心开具相关发票。
3.3.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费用转账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金东支行营业中心
账户:1965 5101 0400 1651 5006 020
3.3.3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329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意事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东区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网(http://121.199.11.135:60003)内(投标人公共报名账号:tbdw密码:111111),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金东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299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永康街新都花园1幢201室
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通信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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