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宁夏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财政配套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宁夏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6">总建筑面积32150平方米,设计传染病戒毒人员隔离床位216张,普通戒毒人员床位784张,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规模为1000人。主要建设有:技术业务楼、护卫备勤楼、警察餐厅及车库、警体中心、社会接见帮教楼, 7#和8#两栋戒毒人员宿舍楼、习艺楼、戒毒人员食堂(多功能室)、传染病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治疗楼,水泵房及锅炉房、变电所及发电机房、医疗垃圾储存间、污水处理站、门房等附属设施,监墙、钢丝网围墙和AB门等安全警戒设施;
2.2建设地点:永宁县胜利乡金沙林场东侧,宁夏防沙治沙大学北侧;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5月 12日至2017年05月 19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5月 19日下午18:00整), 必须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执业证及注册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编号:DFHT-2017-018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 26日(节假日除外)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北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联系人:秦发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909室
联系人: 何刚李瑞娥
传真:****-*******
电子邮件:bjdfht1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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