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
外墙涂料(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
周浦41号地块二期
外墙涂料(真石漆)工程招标邀请公告
一、 招标单位:
上海康桥高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 招标项目:
周浦41号地块二期外墙涂料(真石漆)工程
三、 工程概况:
周浦41号地块二期位于周浦镇,在周东路、沈梅东路、周园路、纬二路合围区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8769.5m2,总建筑面积240152.94m2,其中地下面积64482.75 m2;含多层住宅18栋(1~3#、4~7#、41#、44~51#、60#,地上6~8层)、高层住宅3栋(39#、40#、42#,地下1层/地上18层)、低层联排住宅39栋(地上3层)、地库以及幼儿园、商业、门卫等辅助用房组成。
四、 招标范围:
含招标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外墙涂料(真石漆)的供应和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描述为准。
五、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供货时间2015年12月1日,计划供货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
具体工期以合同文件为准。
六、 质量要求:
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及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
七、 招标说明:
1. 本工程计划发标时间:2015年 7 月 15 日。
2.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外墙面砖生产、销售专业资质。
3. 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 企业未出现行贿受贿及刑事犯罪记录。
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对符合上述要求,且对本项目有意向投标的单位,请与我公司采购合约部联系,并递送资格预审文件与资格预审附件清单(详见附件)。同时欢迎集团及公司内部人员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单位。
八、 报名截止日期:
2015年6 月 30 日
九、 联系地址及其他:
公司名称:上海康桥高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幢F6
集团名称:上海中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幢 F6
邮政编码:200030
电 话:***-********-****
联 系 人:(成本管理中心)/李红霞
附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格预审附件清单》
附件1: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一览表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公司资质
注册资金
企业性质
总部公司地址
公司驻上海地址
公司主要在建类似项目的业绩
公司主要已建类似项目的创优业绩
近三年的施工产值
全国工程建设年产值
其中,上海地区工程建设年产值
2012年
2012年
2013年
2013年
2014年
2014年
联系人情况
联系人一
姓名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其他
联系人二
姓名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其他
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格预审附件清单
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需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法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需提供相关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验)。
5、投标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相符的并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资质”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复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单位提供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投标单位应提供在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的案例简介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9、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诚信手册;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最近三年;
12、工程项目相关的服务承诺书及工程质量保证书;
13、公司获奖业绩证书;
14、企业简介文本【Catalog】
说明:以上文件需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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