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项目(扎兰屯市)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会议纪要)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及内容:工程数量合计882处,其中新建878处,改造4处。

(1)水源工程:机电井64眼,其它800处;(2)消毒净化设备等803套;(3)管网工程:共12.8km;(4)自来水工程4处。

2.2编制工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若中标单位未按时提交编制成果,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提交违约金,提供成果时需要纸质及电子版同时提供,份数按审查要求。

2.3建设地点:扎兰屯市

2.4招标控制价:230,000元。(以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负责人需要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配备的相应人员,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截止日期:2017年 06 月 05 日15时00分

单位名称: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扎兰屯支行吊桥分理处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项目(扎兰屯市)实施方案编制
1
4,600.00
****************145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扎兰屯市政府网(http://www.zhalantun.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形式(****-*******)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2017年 05 月 12 日



 

标签: 编制 实施方案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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