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招字QJ17104—0202: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控制灯等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旺招字QJ17104—0202: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控制灯等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的委托;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控制灯等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旺招字QJ17104—0202
2.2采购内容:彩云路与寥廓南路路口、云玉路与月雨路路口、麒麟东路与建保路T型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灯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注:项目清单、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含安装调试。
2.3采购预算:*******.00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5交货地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项目地点。
注:投标时投标人需对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内具有交通信号灯销售、生产、安装等内容;
3.2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申请参加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规格的货物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索取方式: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至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报名处(曲靖市麒麟区南江花园小区正门斜对面)获取。
4.2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6月6日08时30分~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09时00分。
5.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邱永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江花园小区正门斜对面
邮政编码:655000
2017年5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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