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DJ(CBS)2017-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站环保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长管经发投资[2017]115号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站环保建设工程。2.2招标内容:
保护站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区内9个保护站。2.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4 项目建设地点为:
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内。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6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工期103日历天。2.4开标时间:
2017年 6月1日 9 时 30分。2.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过类似业绩2项(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国家注册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以上资格,近三年具有相关业绩1项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12日至 2017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白山管委会家属楼一楼门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需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及项目经理)(可就近到省内任一县(市、区)或市州检察院(包括具备查询条件的林区铁路检察院)申请查询,各检察院查询结果具有同等效力)。否则不予受理。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邮编:133613
联系人:陈永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池北区管委会家属楼一楼门市邮编: 133613
联系人:李影
电 话:
****-******* /
156*****79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