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源市城区广场维护等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2017年5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辽源市城区广场维护等工程监理已由
辽源市人民政府以
辽府发【2017】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
辽源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辽源市城区广场维护等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编号:LYHJZB2017—023JS—2
2.3 建设地点:辽源市市区
2.4 招标范围:广场维护等工程监理(监理内容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30 日,总工期
145 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
3.4.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12日至
2017 年
5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6月
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0.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辽源市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福民大街4288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李政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段连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7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