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罐区隐患治理——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招标公告
原油罐区隐患治理——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招标公告
原油罐区隐患治理——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7-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油罐区隐患治理——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以 设计概算批复(锦石化分计字〔2016〕139 号) 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 招标项目名称:原油罐区隐患治理——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
2.2 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公司原油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一期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六套(详见小型设备规格表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3 技术要求:见附件《固定消防冷却水装置技术规格书》。
2.4 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附件《固定消防冷却水装置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交货(通知发货)。
2.6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60%;安装使用合格后付合同价款30%;质量保证金10%,质保期1年。
2.7 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2.8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
2.9 交货状态: 非因现场施工需要或交通运输限制,不得有未加工件或未组装件。
2.10 售后服务要求:出现问题喷淋装置厂家应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最迟不超过8小时;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最迟48小时。
2.11 最高投标限价:315.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标的物制造资质。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供货商必须为喷头生产厂商并获得国家3C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3.3业绩要求:满足锦州石化公司原油罐区隐患治理固定消防水装置技术规格书要求。
3.4在人员、设备、生产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3.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4室)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上述电子版扫描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8 日 14 时 0 分,地点为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 50000 .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835
联 系 人: 王庆革(商务) 电话: ****-*******
手 机: 138*****896
联 系 人: 丁长胜 电话: ****-*******
手 机: 153*****97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 杨利军 电话:****-*******
电子邮件: jzshzb03@petrochina.com.cn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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