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二次)
1、工程名称:墩头镇新舍村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 (2)建设规模:约42万元
(3)工程地点:墩头镇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如遇阴雨天可顺延工期。
3、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公路工程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之前支付审定结算价的90%,,1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款。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14:0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墩头镇财政所三楼)。
7、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an.gov.cn/haggzy/)。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8、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9、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0、评标定标办法及资格后审文件相关表格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招标人:海安县墩头镇新舍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墩头镇 地 址: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22号二楼
联系人:颜忠明 联 系 人:刘宣良
电 话:153*****105 电 话:15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