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8号新增500KVA箱变工程招标公告

标准厂房8号新增500KVA箱变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园区管理办公室的常州金坛直溪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8号新增500KVA箱变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常州金坛直溪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8号新增500KVA箱变工程。

(2)建设地点:直溪镇工业园区8号厂房。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金额约26万。

(5)项目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是施工安装单位的,必须是常州市金坛区供电公司认可的目录内企业;

  5、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的,企业必须提供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产品有3C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

 6、投标单位是施工安装单位的,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认证、3C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及生产企业针对本次工程的唯一授权书;

三、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附件1);

(2)企业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单位是施工安装单位的,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单位是施工安装单位的,必须是常州市金坛区供电公司认可的目录内企业;

(6)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的,企业必须提供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产品有3C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

(7)投标单位是施工安装单位的,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认证、3C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及生产企业针对本次工程的唯一授权书;

(8)江苏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当地检察机关网上查询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时间至少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1)投标单位须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仅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四、其它报名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五、(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

(2)本项目采用集中资审方式。

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7:00。

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六、评标办法:执行坛建发【2014】73号文①单因素评标法一,②单因素评标法三(两种办法开标时招标人随机抽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八、注意事项:

说明: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园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7*****598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箱变 厂房 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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