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弱电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弱电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弱电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弱电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弱电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中南局函[2016]6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恩施机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弱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期在改造的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约2878平米。在楼内的弱电系统包括以下部分:
(1)网络系统、(2)综合布线系统、(3)航班信息显示系统、(4)有线电视系统、(5)时钟系统、(6)安检信息管理系统、(7)离港系统、(8)视频监控系统、(9)自动广播系统、(10)门禁系统、(11)弱电配套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地点:恩施许家坪机场。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96万元。
2.4 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技术力量、设备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专业)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投标人联系人名称、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信息。
5.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另代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费1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恩施机场国际航站楼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杨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樊超 联系电话/传真:***-********、130*****612
监督管理部门:中国民航局中南地区管理局机场管理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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