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庙宇镇长阳撤并村公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巫山县庙宇镇长阳撤并村公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巫山县庙宇镇长阳撤并村公路通畅工程由巫山县交通委员会以巫山交通发[2017]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巫山县庙宇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起于锦园生态养殖场,止于鱼儿洞(奉节界),改建道路全长4.4KM,路基路面宽度4.5M加错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263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巫山县庙宇镇长阳撤并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7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此邮箱(邮箱:********@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2017年5月1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1日 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招标文件内要求需提供的所有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巫山县庙宇镇 | 地址 | 重庆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A栋19楼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电话 |
巫山县庙宇镇长阳撤并村公路通畅工程由巫山县交通委员会以巫山交通发[2017]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巫山县庙宇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起于锦园生态养殖场,止于鱼儿洞(奉节界),改建道路全长4.4KM,路基路面宽度4.5M加错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263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巫山县庙宇镇长阳撤并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7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此邮箱(邮箱:********@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2017年5月1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1日 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招标文件内要求需提供的所有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巫山县庙宇镇 | 地址 | 重庆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A栋19楼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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