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黄金香承源新店屠宰场监控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夏商黄金香承源新店屠宰场监控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夏商黄金香工程[2017]10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改造施工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人(地址):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609号夏商置业大夏17楼A)
招标人: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店屠宰场
2、招标项目名称:夏商黄金香承源新店屠宰场监控安装工程
3、招标项目实施时间:招标方通知 (定标后两日内签订合同,并入场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次工程施工的范围主要是对夏商黄金香承源新店屠宰场安装监控设施,以达到加强屠宰场管理,提高屠宰监管能力,保障生产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目的。要求高清摄像头及相关配套设备,能合理地进行监控布点,杜绝盲区,保证数据输送通畅,摄像机应当能连续录像10天以上。
5、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其最高控制价不得超过0.68万元,若超过最高控制价,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应满足“招标说明”中列明的“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7、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条件为:具备监控设备安装及维保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8、应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每天(公休日除外)上午9 :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45 时至16:30时在招标人所在地(厦门市湖滨南路609号夏商置业大厦17楼A)领取招标书面资料,并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9、本标于开标日现场交标、唱标,评标时,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向评委介绍相关技术,并接受评委质询。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投标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本次招标的联系人:李媛媛、薛蓓玲;电话:*******;
11、本工程评标定标标准方法采用“合理最低中标价”,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自行查看现场,并了解招标人意图,报价必须为工程总包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作为废标处理(现场联系人:胡文财,电话:13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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