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洪广支行临时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洪广支行临时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为确保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洪广支行临时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洪广支行临时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
室内外(包括在行式自助银行)装饰、装修、水、电、暖、照明、动力、通风、空调、综合布线工程;其他(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装修面积:270平方米(上下两层);
(四)工程地点:贺兰县洪广镇暖康北街第一栋综合楼第二家营业房;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
项目联系人:刘少荣
联系电话:****-******* 139*****338
二、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公司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正常经营三年(含)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具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有同类项目同等工程量实施案例,在宁夏至少有2项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工物理网点(工程造价至少在100万元以上)装修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B证,近三年有银行人工物理营业网点装修经验;外地公司必须在宁夏设有分支机构并办理进宁登记备案;在宁信用等级3A(含) 以上,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未发生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其他企业或我行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公司简介,至少要介绍公司规模、公司资质、员工构成、信用记录和业绩情况;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外地进宁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及相关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信用等级查询结果;
(六)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至少有2项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工物理网点(工程造价至少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
(七)拟派项目经理简历,项目经理毕业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记录情况,近三年该项目经理工程完成情况,提供近三年银行营业网点装修案例;
(八)其他招标方要求提供的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17年5月22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送交贺兰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
招标联系人:翟 翔 电话:****-*******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83号贺兰农村商业银行三楼办公室。
四、标书发放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元(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800元(开标后,未中标企业予以退回,不接受现金缴存)。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贺兰农商行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将招标费及投标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后凭缴费凭证到贺兰农商行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缴费账户信息:
(一)保证金账户
户名: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投标保证金)
账号:********40928
开户行: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
户名: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投标费)
账号:********40936
开户行: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请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招标费”或“招标保证金”字样。
五、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总价最低价中标原则。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退回,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5日内退回。
(二)中标企业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将履约保证金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招标方。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工程款付至决算金额的95%;决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一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退还,若有质量问题,则将质量保证金作相应扣减或依据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贺兰农村商业银行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贺兰农村商业银行最终发出的标书为准。
(四)本公告由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贺兰农村商业银行。
贺兰农村商业银行
2017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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