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招标公告




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0308)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030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农业服务本次采购中占比45%90
第2包其他农业服务本次采购中占比30%60
第3包其他农业服务本次采购中占比25%50



三、项目预算

2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供应商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8. 供应商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主要包括: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条件》,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9. 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保守秘密,近2年未发生过数据泄露事故;自觉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比对实验等工作安排,投标时提供响应承诺文件。10. 供应商需在京津冀地区有实验室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通过注册;12.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域外资本参与的机构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5-15 到 2017-05-2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现场领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22日,每日0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现场获取,领取时应携带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元/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5 14:00

2.开标时间: 2017-06-05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鹏、周桐、房克欣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健强里3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段艳艳:***-********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 监督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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