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细颗粒物源解析专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颗粒物源解析专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细颗粒物源解析专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包件一: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①是专业从事检测的专业实验室,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和/或CMA计量认证3年以上。②有专业检测人员和仪器操作人员,有具备高级职称的分析化学或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③有国际主流品牌的水溶性离子色谱(IC),以及用于空气滤膜检测所需的辅助设备和试验场所。④有能力按要求对空气滤膜中的8个水溶性离子(包括但不限于SO42-、NO3-、Cl-、NH4+、K+、Na+、Ca2+、Mg2+)进行分析,并在近1年中进行过实际检测,并提供样品测试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包件二: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①是专业从事检测的专业实验室,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和/或CMA计量认证3年以上。②有专业检测人员和仪器操作人员,有具备高级职称的分析化学或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③有国际主流品牌的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ICP-MS),以及用于空气滤膜检测所需的辅助设备和试验场所。④有能力按要求对空气滤膜中的21个元素(包括但不限于钠、镁、铝、硅、硫、钾、钙、钛、铬、锰、铁、铜、锌、铅、钡、钒、钴、镍、砷、镉、锑)进行分析,并在近1年中进行过实际检测。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包件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①实验室分析必须通过CNAS和CMA资格认证,并且具有完整的实验室管理规范和要求;②投标人必须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样测试分析资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设三个包件,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的投标,且不限定中标包件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细颗粒物源解析专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34224,00-17-34231,00-17-342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PM2.5组分分析测试—离子分析等有能力按要求用IC方法对空气滤膜中的离子组分(包括但不限于SO42-、NO3-、Cl-、NH4+、K+、Na+、Ca2+、Mg2+)进行定量分析,检测样品为240个。包件二:PM2.5组分分析测试—元素ICP等有能力按要求用ICP-MS方法对空气滤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钠、镁、铝、硅、硫、钾、钙、钛、铬、锰、铁、铜、锌、铅、钡、钒、钴、镍、砷、镉、锑)进行定量分析,检测样品为1200个。包件三:重点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测试分析对上海市涂料、油墨、印刷等重点化工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样测试分析。每个行业选取2-3家典型企业,在其无组织排放区域和有组织排放点采样分析,监测因子为VOCs全组分(PAMS和TO15)以及其它未知组分的定性半定量分析。
5、交付地址:上海市
6、交付日期:按招标方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6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2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样测试分析资质证书(包件三需提供)。(一)各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7-5-16至2017-5-22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的,或未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初审的投标单位,其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单位网上上传的资料和现场报名初审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报名将被拒绝。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8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08 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一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请报价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报价所用的数字CA证书;(2)开标时,报价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如有,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 地址: | 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 |
邮编: | 200235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汤昱 |
电话: | ***-******** | 电话: | 159*****136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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