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11号街坊屋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涧西区11号街坊屋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2017]0046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洛阳市涧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涧西区11号街坊屋面修缮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11号街坊屋面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洛涧交易[2017]013号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内容:涧西区11号街坊为前苏联在1954年对我国的援建工程,北邻洛阳市主干道中州西路,街坊隔中州西路与北侧工业区相望,西侧隔陕北二路与10号街坊相邻,东侧为陕北一路,南侧为陕西路。河南省文物局已确定将其作为文物进行保护。该建筑为砖混结构,三角形木屋架、木檩条、木屋面望板,油毡作为防水层,上铺红色机瓦。经过60多年的风雨侵蚀,屋顶破损严重,现对11号街坊9#、10#、12#、13#楼屋面进行修缮。(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工期:180天
8、质量目标:合格
9、招标控制价:*******.04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证明书;
5、河南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在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登记表。(即:外地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企业进豫备案登记表)
6、投标人须出具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85号综合办公楼3楼315(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书、外地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企业进豫备案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原件,并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涧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5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85号综合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郅老师
电 话:****-********
2017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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