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一年度药品招标公告
卫生局一年度药品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申扎县卫生局一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DZB-NQCG-SZYPCG170520
二、采购内容:
《申扎县卫生局一年度药品采购清单》所列品种(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名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销售资格
3)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4)具有类似项目在西藏的成功实施经验;
5)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药品GSP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近两年内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
8)人员、资金、设备上具备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的能力,并且能够在西藏那曲地区提供售后服务。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所报货物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若成交,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前往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报名(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投标),逾期不受理。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只能授权本公司主要人员,需提供投标前本公司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声明);
(4)各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西藏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本公司制造或拥有的,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公司开户许可证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经营良好,不得出现亏损。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报名时查验,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置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申扎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那曲地区申扎县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瑞丰 136*****558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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