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8">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7]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0">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
2.2 工程规模: 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建部分、景观照明部分、景观给排水部分。其中:土建部分主要包括塑胶跑道及球场面层铺装13mm厚EPDM运动弹性地胶、铺设40厚AC-13细粒沥青混凝土道路、停车场处铺设200mm*100mm*50mm透水砖、新建下凹式绿地、新建花池、树池内种植土回填等内容;景观照明部分主要包括安设防雷接地、建立照明系统、安装一杆双头球场灯及庭院灯等内容;景观给排水部分主要包括铺设PPR给水管及双壁加筋波纹排水管等内容。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 1012 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本次招标范围为:除平基土石方工程和给排水工程中的绿化屋顶外《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电气施工设计图》、《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室外污水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海绵城市给排水工艺图设计》、《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海绵城市电气工艺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5.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进行实施:
1)土石比例按3:7;2)土石方外运距离2km,渣场费由投标人报价时纳入综合单价自行考虑;3)雨水及污水管道参照洋生双壁加筋波纹管价格进行计价;4)旗杆材质及高度等规格为:不锈钢旗杆(需经得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专业公司),共三根(中间一根旗杆高度为19.49m,左右两侧两根旗杆高度为18.49m),整体锥形,表面定制阳极氧化做旧色,强度处理达t6状态,上口径85mm下口径210mm厚度5mm,外置式电动升降,配国歌同步系统音响功放;5)汉白玉栏杆高度为1050mm,汉白玉报鼓石及栏杆采用定制图案雕刻,汉白玉材料采用一二级; 6)4000mm*1800mm*900mm泰山石自然石以暂估价50000元/座填列;7)N1回路不接入AL1配电箱;8)铺装区电气接线井中取消120高砖支座,接线井中PC穿线管为路灯线管;9)室外配电箱C20商品混凝土基座的尺寸为600mm*800mm*250mm;10)门卫室配电箱安装高度为离地1.5m;11)草坪灯线缆引上高度为600mm;12)避雷接地扁钢做法:接地线采用25mm*4mm镀锌扁钢或不小于16mm2的导线;接地极采用50mm*50mm*5mm角钢,长2.5m,埋深不低于0.8m;13)污水管网设计中污水检查井的施工安装详见图集:02S515第22页;14)蓄水池及蓄水池旁阀门井详见图集:05S502第43页;蓄水池由发包人委托雨水回用专业厂家进行设计,需带沉沙功能;15)雨水井详见图集:02S515第13页;16)隔油池详见图集:04S519第80、83页;17)混凝土路面拆除总面积按503.12m2实施。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工程规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附属工程(其中必须包含综合运动场)。
3.3 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文件。市外建筑施工
企业在本市参加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的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7 年 6 月 8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 质疑时间2017 年 5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3">7. 答疑时间********0">2017 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4">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5">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联合国际大厦28楼 |
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人:苟老师 |
电 话:***-******** | 电话: ***-******** |
传 真:/ | 传真:***-******** |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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