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 |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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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类别: | 其他 |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HZB********
3.采购内容:
品名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预算金额 | 交货地点/备注 |
商品有机肥 | 1、须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要求。技术指标须符合(NY525-2012)标准中4.2表1要求,重金属技术限量指标须符合4.2表2要求,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2012)标准要求。包装规格:40Kg/袋. 2、原料要求:只限于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并经过充分发酵腐熟为原料制造的商品有机肥。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自来水或污水处理厂沉淀泥、工业废弃及城镇垃圾和褐煤为原料的有机肥。 | 2325.58 | 吨 | 860 | *******.00 |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定地点 |
4.采购预算价:*******.00元。
5.供货要求:中标企业须按照合同规定,在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将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保证供货到户。
6.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付款:付款额为合同价款的80%。中标企业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产品运抵指定地点后7日内,由采购方、中标企业和监督方组织人员共同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包装、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开始初步验收、入库、出具货单,并当场随机抽样送检,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性能达到或高于中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要求的,最终验收完成,采购方签收付款。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采购方有权终止其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货款和费用,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企业承担。
2.最终验收付款:付款额为合同价款的20%。项目顺利实施,采购方在确认中标企业完成培训相关人员,指导农户使用产品、完成试验效果监测等技术服务承诺后,签收付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①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国、地税证和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3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1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局或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
4. 原料使用类型,确保长期使用无残留、无毒、无副作用,若不使用招标方规定原料,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除提供货物外,必须提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到农户到田间"技术服务方案。即对货物使用人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并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主要包括产品贮存、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6.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产品经销商投标。
7.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8. 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并在云南省内有供货点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 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参数要求。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11. 投标产品须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半年内肥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2. 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3. 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原件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7年05月16日至2017年05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到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购买。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肥料质量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及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原件;④肥料登记证(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四、开标及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大厅)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红河州财政局”(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x.hh.gov.cn/)上公开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万永全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
联系人:谭力文
电话:****-*******
传真:****-*******
日期:2017年05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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