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港村353省道海安段绿色道路建设-路系、水系调整构造物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热港村353省道海安段绿色道路建设-路系、水系调整构造物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热港村353省道海安段绿色道路建设-路系、水系调整构造物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热港村353省道海安段绿色道路建设-路系、水系调整构造物施工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热港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价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热港村353省道; |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热港村353省道海安段绿色道路建设-路系、水系调整构造物施工;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5月20日-2017年 06 月09日,工期: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8)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公告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7年05月15日-2017年05月22日(递交文本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haggzy/)。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2日09时30分,递交文本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安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1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整,开标现场交纳。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7、.本工程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根据海安县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8.采购办名称:海安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镇热港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东镇 地 址: 海安县黄海中路2号三楼 联系人:仲跻荣 联系人:吉镜蓉 电 话:135*****402 电 话:182*****056 |
招标
|
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